本学期开始执行聊城明确公办高中学费住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为进一步完善聊城市公办高中收费政策,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聊城市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本学期开始执行。聊城市辖区(东昌府区、茌平区、市属开发区)内公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元,各县(市)内公办高中每生每学期元。经省市评估认定的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另行申请制定。住宿费,普通宿舍要求每生每学期70元,每间配备空调的每生每学期可加收40元。而公寓类住宿费则划分更细,公寓基本条件为:每房间住宿不超过8人;每人配备一套床、橱柜,每间配备电风扇(或空调)、供暖设备等生活基本设施;每楼层设有卫生间、盥洗室、沐浴间,配备饮水设备、公共电话;配备专职宿管员、卫生保洁员,有健全的安保、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7—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期元,每人配备整套桌椅的可加收20元,每间配备空调的可加收60元,每间设有阳台、独立卫生间、配备独立沐浴设备的可分别加收10元,每楼层设有洗衣室且配备洗衣设备的可加收10元。5—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期元,每人配备整套桌椅的可加收20元,每间配备空调的可加收80元,每间设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备独立沐浴设备的可分别加收20元,每楼层设有洗衣室且配备洗衣设备的可加收20元。住宿人数4人及以下、体育等特色专业的住宿费标准另行申请、据实制定。收取的各项费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辅材料费、高中课本费,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收取。此外,文件还规定,与学校教学活动、教学管理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明令严禁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可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要求后由学生自主准备,不得强制统一采购。学费及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学校提高收费标准,也只限于入校的新生,老生继续执行入校时的收费标准;而学校降低收费标准,则老生新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闪电新闻记者左新新聊城报道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zhanghonghuaa.com/zhjz/1088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