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6日早7点10分左右,河南周口市商水县城关镇13岁的小学生王朋,在其叔的陪同下,疾言遽色向公安机关报告了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
报案笔录如下:
我家4口人,爸王社会,县物资公司职工;妈赵能,县水泵厂职工,3岁的妹妹王奇和我。昨天晚饭后,我与妈妈、妹妹到俺姥家串门。约10点左右,俺娘仨回家,我没进屋,但听到俺屋里有电视机的声音,知道是俺爸在家看电视。于是,我就到隔壁俺同学家睡觉去了。
今早6点多钟,我起床后回家吃饭,见俺家的屋门虚掩着,便推门进屋,叫爸爸不吭声,喊妈妈也不应,到里间一瞅,只见我爸我妈在床上躺着不动了,地下有一滩血,俺妹妹坐在床上哭闹。我意识到出大事了,就哭叫着赶紧跑到前院去喊俺叔。对俺叔说:“俺爸把俺妈杀死,他也自杀了。”
“你为啥说你妈是你爸杀的呢?”
我为啥这样说呢?因为他俩好生气。这次,因俺姥爷在俺家住,俺妈嫌俺爸待俺姥爷不好,就把俺姥爷送到俺姨家。送去不到一星期,俺姥爷病故了。俺妈心里烦,与俺爸不搭腔一个多月了,所以我说俺爸把俺妈杀死他又自杀了。
小王朋年龄不大,推理倒蛮有条有理的。
那么真如王朋所说的,王社会杀死赵能后又自杀了吗?
仅仅10多分钟,50多名公安民警便陆续云集到现场。两条人命,他们不能不予以重视。周口商水,近在咫尺。地区公安处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处长郑实军,闻讯也率侦技高手迅速赶到现场。
每一起案件发生之后,最初的侦查活动就是现场勘察。
现场是两间坐北朝南的小屋,由于年久失修,显得有点破旧不堪。屋门留在东间的前墙,现在城市楼房里已经极少看到的双扇门,油漆斑驳。细心的侦技民警在推门进屋时首先发现,这扇门以门缝为中心向外扩展,有4条用利器交叉划出的呈“井”字形的深深的新划痕迹。这意味着什么?这个奇怪的符号不能不引起侦技民警的思索。
在西间,靠北墙放着一张双人床,床上仰卧着两具尸体。男尸是王社会,女尸是赵能。王社会头东脚西,横躺于床中间,面部表情似乎很安详,尸体姿态呈仰卧状,好像正在熟睡。剪开王社会的衣服,顿见其胸部密如蜂窝的伤口。和王社会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其妻赵能满身血迹,惨不忍睹。她横尸床上,双腿耷拉在床帮,脑袋自然歪扭在王社会的脖颈旁,双目微睁,两手紧握,头、手、膝、臂等部位多处被利刃刺伤,鲜血四溅,染红了墙壁、被褥。尸状和伤情显示,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曾经赤手空拳与杀害她的凶手进行过一场殊死搏斗。由此也可以看出杀人者的狠毒残忍。
警方通过尸检与尸僵程度推断出,二人均死于4月25日夜11时左右。
床前有一片血迹,室内无翻动痕迹。王社会上衣口袋内元现金、赵能衣袋内40多元现金、抽屉里多元现金完好无缺,表明作案者不是为盗窃而来。
深入勘察,精细的侦技民警在排除无破案价值的痕迹后,完整地提取到一枚可疑的43码塑料底布鞋痕迹。
勘察至此,经验丰富的侦技民警已经不能不对王朋所提供的“俺爸把俺妈杀死又自杀了”的说法持否定态度了。法医很快提出权威性的与上述说法截然不同的见解:
王社会、赵能肯定是被他人用横截面为三角形的利器刺伤心、肺,导致急性大失血休克性死亡的。理由是:
其一,王社会尸表损伤达19处之多,有8处致命伤,且创口分布紊乱。如果说王社会是自杀,这么多创口他自己不能够完成。不符合自杀形成的规律;
其二,现场无致伤凶器。死者的伤情决定了二人伤后均已失去行走能力,凶器不可能被转移走。也就是说,自杀死亡者,致伤凶器应遗落在死者尸体旁边或者附近。而该现场却没有发现凶器,这有悖自杀或杀人后自杀现场的规律。
言之有理,否定有据。
随着此说的成立,新的矛盾又顺理成章地产生在侦技民警的面前:王社会夫妇因何被害?他们一室同住的3岁女儿为何安然无恙?凶手是谁?
依据现场条件,商水警方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初步认为:
一、王社会住址偏僻,房屋质量一般偏下,不引人注目,死于夜间11时左右,可以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
二、现场屋门无撬拨痕迹,屋门显然是叫开的,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三、从现场提取的那枚鞋痕,经比对与王社会家人的鞋痕均不相符,分析极有可能是凶手所留。另外,王社会夫妇身上的伤口为同一凶器所致,果若如此,即可认定是一人作案;
四、现场无翻动、被盗迹象,赵能没有被强奸的迹象,所以可以排除财杀、情杀、偶杀;
五、凶手连害两命,手段残忍,仇杀特征十分明显。
对症投药,警方决定从王社会家的邻里纠纷、地边纠纷、经营纠纷、家务纠纷、债务纠纷及种种可能结仇的因素着手,排查作案嫌疑人。
4月26日下午5时左右,参战民警又了解到,案发次日下午,有人曾看到王社会的近邻,19岁的待业青年吴中衣服上有血迹。吴中曾因宅基矛盾与王社会吵过架,案发当天酒后而归,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
很快,吴中被传到了公安局。大概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吴中的神态表情显得极不自然。就在他懵头懵脑发愣怔的当儿,民警陡然喝问:“吴中,你衣服上的血迹是咋回事儿?”
猜测此问必与王社会夫妇之死有关,吴中急忙说道:“血血!别人的沾到我身上了。”吴中结结巴巴寻思了一会儿说:“昨天晚上,我与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席间,大发与另一人因打赌打急眼了,年轻人火气盛,一怒之下大发挥掌把一个酒瓶打烂,玻璃渣把他的手扎破,流出很多血,医院包扎,他推着不让我去,手上的血沾到我衣服上了。”
“酒后干啥去啦?”
“到一个朋友家闲聊了一会儿。喝了几杯茶,约11点左右回家睡觉了。”
“回家的路上看到啥没有?”
吴中回忆了一会儿,回答说:“你别说,还真遇到一个人。走到俺家屋后那条东西路上时,有个人擦身而过,往东去了。他小跑着从我身边过去的,由于天黑,我也喝多啦,所以没看清脸。”
“还见到啥没有?”
“我回到俺胡同口,见俺妈披着袄站在俺屋山头。我问她咋还没睡,俺妈十分紧张地对我说,刚才从咱胡同里跑出去一个人,你碰见没有?看清是谁没有?我说,碰见了,没在意,说完,就睡觉去了。”
经核实、检验,吴中衣服上的血迹与杀人疑点被完全排除,但他提供的其母曾看到从胡同里跑出去一个人的线索却非常重要,因为王社会家就在胡同里边。
参战民警顺水使船,穷追不舍,于4月28日传讯了吴中的娘。
这是一个看上去十分朴实的中年妇女。据她介绍,4月25日晚饭后,她到地里去拔笋,一二十斤笋剥叶去泥收拾干净后,已是10点多钟了。忙了一天,感到挺累,回家便歇息了。刚躺下不多会儿,突然听到外边传来吵架和小孩的哭叫声。侧耳细听,是隔壁王社会的妻子赵能吆喝“救命呀!救命呀”,喊声不大也不算小。我赶紧起床来到院里,仍能听见赵能喊:“救命呀!快些救命呀!”小孩哭着喊:“爸爸,爸爸!”
我以为他两口子又打架,想去劝劝,刚走到他院里,听到赵能的叫声越来越弱,一会儿就什么也听不到了。我正在迟疑,赵能屋里“叭”一声拉亮了灯,接着又“叭”一声拉灭了。我看没事了,赶紧退回俺院里,躲在靠胡同边的一堆砖头后,想再听听动静。不大会儿,看到从王社会家匆匆忙忙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边走边来回捋着袖子,出胡同口正东了。我又悄悄追到胡同口想看清是谁,因为天黑,加上那人已经走远,所以没有看清。正在寻思是不是王社会时,俺儿从东边回来了。我问他碰到个人没有,他说碰到了。问他看清是谁没有,他说没留意。问他啥时间了,他说11点多一点……
吴中与她娘的证词,虽然并不能确定凶手是谁,但却使警方进一步掌握了案件的几个关键要素,对案件的认识也随之升华到了一个更接近于揭开案谜的高度:
一、刚介入此案时推断的作案时间、作案人数准确;
二、从王社会家出来的那个人往北离去的小路十分偏僻,不是附近的人不敢出入,所以原判断熟人作案的意见仍可坚持;
三、吴中及她娘碰到的那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凶手。
至此,4·25血案终于算是有了较为清晰的眉目,但与真相大白仍相去甚远。那捋着袖子匆匆而去者是何许人也?
早日破案,扬我警威。参战民警在这一信念的驱动下,殚精竭力,昼夜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转机终于再次出现,突破口则是一个十分无聊的隐私故事。在案件若明若暗,若隐若现,半青半黄,牵丝扳藤的迷离阶段,副队长王凤朝偶尔从赵能的一个亲戚那里,听到一个讲述者认为对本案侦破根本就没有什么价值的往事:
年夏季,王社会在与几家邻居合伙生产冰糕时,曾与女青年沈英关系暧昧。赵能听说后,开始不信,后来留意观察,一天晚上果见二人闭门独处。这还了得,赵能立马翻脸,不依不饶,与王社会闹得天昏地暗,非离婚不可。最后,以王社会离开冰糕房为条件,夫妻俩才算息怒停嗔。
赵能亲戚搜肠刮肚抖落出来的这些陈糠烂秕子,尽管年代已久,仍然引起了警方的莫大兴趣。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天底下此类不共戴天之事最能引发惨烈大案。民警们不漏掉丝仇发怨,顺着这条线索穷追下去。
沈英很快便被传讯。她家住址距王社会家直走约米左右,绕弯也不超过米,属前后街邻居。开始,沈英只吞吞吐吐地承认她认识王社会,却矢口否认二人之间有偷情之事。尽管她嘴硬,见多识广的民警仍从她回答问题时那神摇意荡的表情和滴溜溜乱转的眼神中,窥视出她心灵深处的惊恐和难言之隐。后经多方诱导,沈英终于推翻了开始所提供的诡言,承认她在与王社会一块生产冰糕期间,曾多次发生过那种羞于启唇的事情。
“你把此事告诉过别人吗?”醉翁之意不在酒,警方知道应该如何接触实质性问题。
“告诉过我丈夫王永昌。”沈英极不情愿地回忆说:“年的一天晚上,王永昌酒后又对我拳脚相加,威逼我讲出来都与谁有染。自年结婚后,他始终怀疑我不正派,经常追问我。这次,他把我打得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为免皮肉之苦,只得如实告诉他,干冰糕生意时曾与王社会好过。王永昌听后气怒交加,暴跳如雷,狠狠发誓道:‘我早晚饶不了他!’”
询问王永昌现在的下落,沈英说:“他4月25日晚与几个人在家喝酒,次日取元钱到南方跑车去了。4月28日曾从南京打回来个电话,问俺孩子听话不听话。”问她王永昌具体在哪儿,沈英答:“他开着车满天飞,我也说不清。”
根据沈英提供的情况,参战民警对王社会、沈英、王永昌三者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由不明显到明显,由明显到不明显变化的全方位审视,做出如下推理:
“其一,王社会与沈英偷情之事已被王永昌掌握,因此,王永昌与王社会之间存在着仇杀的因果关系:
其二,王永昌多次泄愤声称‘饶不了王社会’,证明他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心理;
其三,群众反映,王永昌性烈如火,心胸狭窄,尤好酒后惹是生非。据4月25日晚与王永昌一起喝酒的人提供,当晚他们4个人喝3斤多酒,王永昌起码灌到肚里8两以上,这就不能排除王永昌趁酒力实施报复王社会的可能性;
其四,王永昌原定4月25日到某厂装货,当天因该厂厂长贪杯误事,货没装成,与王永昌议定26日再装。而26日一大早,王永昌却携款空车而走,放着钱不挣,这趟车出得蹊跷;
其五,王永昌千里迢迢从南京往家打电话,仅仅询问孩子听话不听话,为此区区小事而付昂贵的电话费,反常;
其六,据沈英介绍,王永昌平时穿43码鞋。不久前她才给王永昌买一双43码塑料底布鞋,这与现场遗留鞋印特征相符,如果不是巧合……
由此推断4·25血案的作案人,就是这个正在被警方“聚焦”了的王永昌。
年,他逼沈英承认与王社会有染之后,当时便产生了报复王社会的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这种心态日益强烈,简直到了此心耿耿,心凝形释的程度。虽说急不可待,但又不能不有所顾忌,他清楚自己的脑袋也不是铁打铜铸也不具备再生功能。为达到既能报复王社会,又能逃避打击的目的,他韬光养晦,不露声色,平时与王社会说笑如常,依然如故,而王社会不知个中就里,仍时不时到王永昌家打麻将。
4月25日,王永昌认为下手之机已到。晚11时左右,他怀揣一把匕首、一把三棱刮刀,拐弯抹角摸到王社会家。揣磨王社会听出是他不会开门,便用三棱刮刀“当当”照门上敲了几下,正在看电视的王社会应声出来开门。就在等待开门的瞬间,王永昌怒火攻心,急于发泄,迫不及待地挥动刮刀“刷刷”朝屋门上划了几下,留下一个后来引起警方